因為某些原因,同事還是決定如期回去台灣,但是小孩子還是要上課,就拜託我和另一個同事中午接她的小孩到保母家,晚上老公再從保母家接回家。
 
我從來沒去學校接過小孩,頂多也是跟人在學校外面等而已,而且同事的小孩才見過幾次面而已,接下這個任務簡直是嚇的皮皮挫。雖然只分配到一天,還是緊張的手心出汗。兒童座椅千萬要留給我啊。我可不想被開罰單,雖然同事說沒關係,路程也很短,可是還是很認真的交代同事提醒她老公留兒童座椅在小朋友的班級上。
 
萬一老師看我不順眼呢?萬一小朋友不認得我不肯跟我走呢?十幾個萬一在我的腦海中流動,分明就是不給我一個安穩的夜晚,所以,是的,我又失眠了。
 
前一個星期已經跟著同事勘測過地方,還是小心翼翼的怕走錯路,再三的複習地圖,十二點一到立刻就衝出去,好死不死又碰上了一個月一次的痛,走多一歩都好像是一種折磨。答應了別人又不能反悔,只有咬著牙死撐。只能慶幸的是還好這次的痛還是在可以忍受的範圍內。中午的太陽又熱又大,很不幸早上又挑了一件黑色的衣服,真是完全吸熱到底。
 
很幸運的先到姐姐的班級去,姐姐好像還有點認得我,老師也很親切的跟我打招呼,也沒有問我是誰,我指了指地下的兩個兒童安全椅,問是不是姐姐的,就這樣也順便帶走了。姐姐帶著一個便當還有一瓶飲料帶著我去找弟弟,走到另一邊才看到弟弟,見鬼了還有小朋友說弟弟的媽媽來了,((我看起來像媽媽咩?還是大人看起來都一個樣?))還好兩個小朋友都很聽話的跟我走。弟弟的老師也有讓我簽單子才能帶走,可是居然沒有看證件耶。我覺得真是太不細心了,隨便阿貓阿狗都可以帶走小孩,反正簽了名就好。
 
上了車喬好兒童安全椅把冷氣開到最大,真是熱啊。小朋友不要在我的車上熱死就好了。到保母家的路比想像中要長,因為载了兩個小朋友也不敢開太快,所以到保母家的時候,感覺全身細胞已經死了一半。保母也很高興的跑出來接人,上了車趕快跟小朋友的爸爸打電話交代小朋友已經送到保母家了。總算是完成任務了。
 
回到公司剛剛好用完我的午餐時間,而且在外面晃,又因為緊張的關係也完全沒有食慾。真不曉得在外面跑的人要怎麼去面對夏天,我如果不待在冷氣房裡,就會熱的不想吃飯。
 
像同事這樣如果住在美國,家裡的人又不知道怎麼開車,小孩的學校離家很遠,隔壁鄰居又不是很熟,和同班級小孩的媽媽又不怎麼熟,當下又必須回台灣,真的會急的團團轉吧。被同事託接小孩的時候,就會覺得當全職媽媽真的很不容易啊,連請個假,都必須考慮個老半天,萬一另一伴不能配合接送,自己還是要卯起來想計策應戰。
 
我記得國小的時候還是爹牽著我的手上學,到小三的時候,就會自己走路上學,我們家對面就是學校,跟著人潮走是不會丟人的,下了課有交通隊帶著下課,通常第一站就走到我家院子的外面跟大夥說拜拜了,隊伍裡有很多人比我走的要遠,我也是最不捨得離開隊伍的頭一人。那個時候好像還蠻多雙薪家庭,很多認識的同學都是鑰匙兒童。大家嘻鬧著,也並沒有覺得什麼不妥。有的時候我會晃去爹的醫院閑晃,或是娘工作的幼稚園混吃那邊的點心。
 
國中的時候就更不用說了,開始自己撘公車奮戰。國中還規定穿皮鞋,非常之難穿還要硬性規定,走路走到很想氣起來拿鞋K人,後來就學乖了,直接穿球鞋上課,快到校門口的美而美才換皮鞋,來到美國,剛開始被接送,後來自己學習走路上學,雖然揮汗如雨,但是還是覺得很幸福。(不然還能怎樣呢?)有的時候跟著同學順便被载回家,就要偷笑了。
 
美國父母真是不好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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